联系人:崔先生
联系电话:139-9196-7222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九路51号海博广场B座11层
联系我们
信息来源:陕西大洋制冷 | 发布时间:2020年05月28日
医药冷库建造不是建成之后就能投入使用的,必须要经过药监局的审核标准才行,那么医药冷库经过药监局审核的标准有哪些?小编询问了有关部门给大家总结了下来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1、医药冷库使用面积不小于20立方。这里的使用面积指的是内空间面积,而不是总体的面积。
2、医药冷库要有一备一用机组。也就是说需要两个内风机。
3、医药冷库内需要有专用的发电机。这个是防止停电等突发状况。
4、医药冷库内带有温湿度记录仪。可直接连接于手机上,随时监控采集冷库内的温湿度情况。这些都是硬性的规定,是必须要达到的标准,否则是不合格的,无法通过审核。
总结:医药冷库因为存放医药的关系所以审核起来比较麻烦,所以在建设医药冷库的时候就必须找专业的厂家,这样才能保证建设的医药冷库合格,通过审核。